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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5年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六(不予处罚领域)
2025-06-06

来源:辽宁生态环境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为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探索实践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现公布6起不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导作用。

大连某食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普兰店区大连某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总氮总磷设备监测数据及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备案表,发现该公司2024年8月17日总磷日均监测值超标0.09倍、8月19日总氮日均监测值超标0.02倍。监测人员对该公司污水总排污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均符合排放浓度限值的规定。


查处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该单位排放污染物超标行为超标倍数小于0.1倍,已完成整改,且未造成环境质量下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以及《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具体规定,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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